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1573

南医大教[2017]15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创业”项目申报由学工处负责)

一、推荐名额

按教育厅下达我校立项项目指标,重点项目30个、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各20个,共计70项。其中,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以上名额由各学院或部门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基础医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16项,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8项,药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5项,护理学院、医政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外国语学院、康复医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团委申报名额不超过7项;申报项目类别按重点、一般、指导为211的比例确定。各学院/部门初审,确定推荐类别并排序后,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省教育厅拟于11月份举办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暨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从各校选送的参展项目中评选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届时请各学院积极准备,踊跃参加。

二、推荐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项目申请人为各学院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院、跨专业、跨年级,甚至跨学校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往年立项末结题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可放宽到中级职称,但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由学院或部门填报)。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由学院或部门填报)。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及部门47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按学院情况填写),待校内审核反馈信息后,学校进行公示并择优排序。

各项目负责人于41551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整个申报过程不需报送任何纸质材料;《信息表》及《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为电子版Excel表。

联系人:刘茜;联系方式:86869170

电子邮箱:jyzx@njmu.edu.cn

材料下载见附件。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相关表格样式.doc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doc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doc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红头文 1.jpg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红头文2 .jpg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红头文 3.jpg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红头文 4.jpg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20173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