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与南方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的本科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8、2019级本科生(5+3专业除外)中选派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一年。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必须是接收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目录可自行上网查看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交流学校 | 专业 | 建议年级 | 名额 |
南方医科大学 | 相应专业 | 18、19级 | 10 |
温州医科大学 | 眼医、临床等专业 | 6 | |
重庆医科大学 | 临床、儿科专业除外 | 5 | |
东南大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申报名额不限,择优推荐。超过限额将由教务处进行遴选,最终选派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决定。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2021年7月)
四、选派工作安排
1、教务科将于2020年6月11日(周四)下午18:30在江宁校区博学楼A106召开交流项目介绍会,将介绍交换生政策和合作院校相关情况。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交换生申请表》(附件1),6月22日前将申请表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交至各学院学工办老师处。
3、各学院在6月24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学院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分别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教务科,电子材料接收邮箱为jwk@njmu.edu.cn 。
4、6月30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拟派学生申报情况,确定选派名单。
5、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教材费用交接收学校,其它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交本校。
6、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本科交流生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办理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7、如因疫情及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交换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将由教务处统一通知安排。
8、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孟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9178。
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