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2627

各学院、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申报相关事项及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选修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重要形式,开设的课程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医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加强内涵建设,突出课程思政和价值目标,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多方培养。课程设置类别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类(含通识教育、医学史、艺术文化等)、自然科学类(含通识教育、医学专业教育等)、创新创业类等。课程可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可开展一定形式的实践课程。

二、开课要求

1、申请开课教师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正式在职教师、职工,具有相关课程的知识背景或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外聘教师开课需提交相关授课老师的学习、从业简历和介绍,经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后方可申请开课;网络课程由教务处选定开设。

2、每位教师每学期限申请一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本学期暂停开设

3、线下课均在江宁校区上课,线上课程通过超星教学平台进行开设;鼓励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课程。

4、所有课程需制定详细的“课程标准”,从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授课对象、教材选用、师资队伍、教学方案、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严格设计。

5、每门选修课总开设次数以10次左右为宜。

三、开设程序

(一)新开课申请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根据本通知中第一条选择开设的课程类别后,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如为在线或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需同时填写附件2《线上课程开课申请表》,并附交教材等于17前提交至学院。

2、学院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统计表》。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教师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后,于113前将附件1附件2相关教材以及加盖学院章后的附件3再统一提交至教务科德馨楼A126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反馈至学院,由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二)非新开课申请程序如下:

117日之前请在新版教务系统内完成任课资格申请。

2111日之后请登录新版教务系统查看任课资格申请是否通过,申请通过者请于116日之前在系统内完成选修课确认操作并填写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课程简介表》发送至邮箱90707922@qq.com

非新开课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附件5《选修课非新开课申请操作》。

四、质量保障

1、开课学院要加强对开设课程的建设,注重质量,尤其加强对新开课任课老师资质及教学安排计划审核,严格把好提升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第一道关。

2、教务处将组织对选修课授课老师的质量评价,通过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教学检查等形式,加强对课程质量监控。对于评价不合格的课程停开。

联系人陆珊珊,电话:86869177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申请表.docx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新开课统计表.xlsx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课程简介表.docx

附件5 选修课非新开课申请操作.docx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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