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加强重点课程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0-03-03 浏览次数: 89

我校课程建设从一九八七年开始,要求主要专业的核心课程必须分别建成省、校、院、部、系级重点课程。至一九九四年已建成校级重点课程十七门,校级优秀课程九门。在这几年课程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总结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又重新修订了《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使其更直观、科学、合理、简便易操作。为进一步深化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结合这几年实践,现再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课程建设的重要性和明确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一)课程建设的重要性

学校教育的特点是有计划的组织教学,而教学计划的主体则是课程设置。课程是构成学校教育的基础,又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课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建设是优化课程教学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因此学校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课程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各教研室要把课程建设作为教研活动的主要课题,广大教师要把课程建设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任务。

(二)应掌握的原则

1.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不仅要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同时,又要帮助学生形成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因此,课程建设要坚持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

2.高教性与医学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工作,不仅要让学生在掌握三基前提下,进一步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培养学生具有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因此,我校课程建设要体现高教、医学的特点,注重高教性与医学性相结合。

3.传授知识与培养技能相结合的原则

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和任务,决定了必须把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放在应有的重要地位。培养能力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而医学院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具有处理临床实例的能力。因此,课程建设必须考虑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两方面的实际效果。

4.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建设牵涉面广,既体现教师主观努力的效果,又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因此,必须根据各系(室)、各门课程的实际,点面结合,在切实抓好一批重点课程建设的同时,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建设。以重点课程带动一般课程,以面上的课程建设促进重点课程建设。

5.规范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建设实质是要求课程教学各个环节依据一定规范进行教学,但课程之间又存在许多差异。因此,课程建设不仅要按标准全面建设,逐项达标,同时又要根据课程特点,建设自己的课程特色。

二、课程建设的实施过程

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全面规划,分期分批有重点的逐步进行,建成一批,验收一批,滚动渐进。对已建成的重点课程还应有计划不定期抽查,以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具体步骤是: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

课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今后,重点建设课程分为校级和院、系级两类,分别由学校与院、系管理和建设。除此,还要鼓励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主动积极进行课程建设,创造条件,争取成为重点课程。

(二)坚持条件,慎重确定重点建设课程

确定重点课程应以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性质为依据,使这些课程真正成为专业的主体结构,体现主干作用,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客观条件及师生的积极性。

1.基本条件

(a)影响全校或全系教学质量的主干课程。

(b)课程建设已有一定基础。

(c)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是必修课程。

(d)本课程师资队伍已相对稳定,任课教师职称、年龄结构基本合理,至少有一名副教授或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教学水平的老教师担任主讲。

(e)本课程所必须的实验条件具备,实验开出率占教学大纲规定的90%以上。

(f)对照《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总分在800分以上。

2.确定程序

(a)由课程组或教研组提出申请;

(b)院、系、部学术组进行论证;

(c)校教学委员会批准。

(三)做好规划,认真建设

对确定的重点建设课程,学校和院、系、部组织课程建设教师制定出建设规划和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带领课程组老师按照计划,扎扎实实的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学校和院、系、部要切实加强指导和平时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课程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严格评估验收制度

严格评估验收制度是决定课程建设成败的关键。目前学校已重新修订了《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使其更科学、客观、简易可行。每两年对重点建设课程评估一次,确定校级重点课程。验收合格的课程仍需继续建设,学校定期检查,使之保持水平,准备接受省教委、国家教委的评估验收。评估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经费

在建设一轮时间内,校级优秀课程每门3000元,校级一类重点课程每门2000元,二类重点课程每门1000元。

(二)用途

1.购置本课程特殊需要的小型教学、实施设备。

2.购置与本 课程有紧密联系的教学参考书。

3.编写印制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

4.开展课程改革的调研费用。

(三)使用办法

使用时,首先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计划,提出使用报告,经院、系主任审查同意后,由教务处审批报销。

 

 

南京医科大学重点课程建设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导思想

通过建设评估制度,科学的考核和评价我校课程建设状况,肯定已取得的成果,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为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把竞争机制引入课程建设中,鼓励先进,推动后进,促进院、系之间、重点课程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学校教学管理,使之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

二、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以省教委和我校关于课程建设的文件中的课程建设标准为评估目标,遵循科学性、简易性、可测可比性原则,将整个评估指标体系分解成五项一级指标,六十二项二级指标,共1000分。这样,保证覆盖课程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又使评估指标体系简单可行。

三、评估范围

本校主要专业的核心课程在经受一轮建设后均应接受学校组织评估。非主干课程主动积极进行了建设,并有一定基础也可申请接受评估。

四、评估办法

1.自我评估

每次评估前,首先由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对照课程建设标准、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总结,自查总分须在800分以上,填写申报表,提供一份三千字左右的自我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状况、一轮建设时间内所取得的新成果和特色概述,以及尚需完善的薄弱环节等。并整理材料,分类编目,准备接受评估。

2.院、系审核

各院、系、部组织评审小组,认真对本系有关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结论性意见。

3.学校评估

由教务处组织校评审委员会,仔细审阅参评课程的材料,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分析研究,逐项量化打分。确定新一轮校级重点课程,并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同时系统总结评估结果,向课程建设教师、院、系及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促进工作。

五、其他

1.每次评估前,学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3.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九月起开始试行。

 

附件(一)

课 程 建 设 标 准

一、有一支确保教学质量的教师队伍

1.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相应的实验、教学力量,人员的学历、知识水平、能力、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的教学和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有改革精神。

2.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有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治学严谨,教学认真,团结协作,各课程间配合衔接好,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对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提高有切实可行计划和措施。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成绩显著。

二、有教学指导文件和完备的教学资料

1.有一个体现教学目的与专业培养目标以及符合国家教委课程指导委员会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的革新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结构完整合理(目的要求、内容纲目、教法建议、课时分配、作业练习、实践环节、参考书目等)不仅要列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还应包括说明本课程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各章的重点,能力培养和智能发展的要求和措施,教书育人的要求,与前期课、后续课的关系,学习方法的指导以及课堂讲授与实验(见习)的配合等。

2.精心备课,讲稿、教案完整,能反映水平,具有特色,教学内容根据学科发展,适时加以更新。

3.及时、认真地填报教学日历。

4.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及时写出课程总结。

5.认真积累教学档案资料,包括历届教学大纲、使用的教材、作业、讨论题、试题、任课教师名单、教学日历、学生成绩、课程总结等。

三、有完备的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

1.重视教材建设,根据教学大纲,选择或编写较高水平的教材(包括电教教材)教材应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做到理论与实践统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创新精神,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适宜于教学。

2.有完备的与教材相配套的参考书和教学辅助材料,如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思考题集、外文读物、视听教材等。

3.有一套能反映学术发展动态和科研新成果的教学参考资料,如专著、期刊、会议汇编、不同特色的教材等。

四、有能实现教学要求的完备的实验(见习)条件

1.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实验(见习)的条件和手段,能确保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实验(见习)教学任务,质量较高。

2.实验开出率完全达到国家教委课程指导委员会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仪器完好率和利用率高,在自力更生建设实验室和见习基地方面成绩显著。

3.重视实验、见习质量管理,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并收到明显实效。在开放实验室、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等方面,成绩显著。

4.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五、有良好的教学作风和教学方法

1.采取体现教学原则的多种教学形式和方法,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积极探索和形成了适应当代医学事业发展,有利于学生智能培养的有特色的教学风格。

2.认真答疑辅导,及时了解和定期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运用电化教学手段。

4.各种教学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六、考试考核方法改进

1.努力改革考核考试方法,使其能充分反映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培养学生探索的精神。

2.命题合理,考试内容的深广度符合大纲要求,既能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又能衡量学生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

3.题量适当,评分严格,既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学习的合格水准,又能发现学习优异的学生。

4.建立并应用试题库,效果良好。

七、有稳定的、良好的教学效果

1.教学要求明确,改革措施落实,效果明显。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能经常吸取新的教学经验,勇于探索、积极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2.学生对本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得比较牢固,能灵活应用,学生评价高。

3.后续课程教师反映,大多数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与掌握清晰、牢固,符合后续课程的需要。

4.在课程评估中,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师应在80%以上,其他教师也保证基本的教学质量。

5.在同行评议中,对本课程的教学质量表示满意。

八、有团结协作的良好作风

1.教研室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致力于教学工作,经常开展教学活动。

2.教研室内部体现团结协作,关系良好。

 

关于举办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有关规定

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课堂教学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决定每两年举办一次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我校举行中青年教师讲课况赛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对象

本校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可参加。以各院、部、系的教研室为单位,先进行预赛,在预赛的基础上每个院、系、部可推荐24名代表参加校竞赛。

二、竞赛时间

每两年举行一次(逢双年)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三、竞赛形式

自选上课内容,时间为20分钟。

四、评选方式

校成立教师讲课竞赛评审委员会,由校教学委员会以及专家代表组成。校教师讲课竞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赛的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具运用、时间掌握、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综合评定。其教学水平最后以总分的高低确定一、二、三等名次。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测评表见附件,获奖者在今后的晋级晋升中,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予优先考虑。

五、奖励形式:

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以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