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 2010-03-03 浏览次数: 151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

三、注重自身修养,尊重同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大方。

四、自觉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寓德育于智育之中。

五、强化教学意识,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力求上好每一节课,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六、严肃教纪,在辅导、答疑、考试、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不得徇私舞弊,做有悖教师身份的事。

七、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跨世纪的四有人才。

八、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丰富教学内容。

九、在医疗工作中,坚持德术并举、病人至上,做学生的表率。

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改变基层医疗卫生局面,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