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认真做好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推荐的原则,选拔推荐素质全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引导广大学生提高能力,完善素质,现对学生专业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专业学习能力测评与排名
专业学习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本专业主要课程(依据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由教务科确认)的考试成绩。四年级在各附属医院学习的成绩按由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各专业按上述课程考试成绩排名。
二、综合素质测评与排名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以下方法计算,按测评总分排名。
1.奖学金获得情况:获特等奖加0.5分/次,获一等奖加0.3分/次,同一学年获奖加分以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加分;
2.获得荣誉称号情况: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加1分;
3.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知识竞赛获奖情况: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三等奖加0.3分,优胜奖加0.1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发明(科技论文)获奖情况: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优胜奖加0.3分。
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测评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专业学术能力量化测评按以下方法计算。
1.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1)SCI收录期刊 1分
(2)国内核心期刊 0.6分
(3)国内一般期刊 0.3分
2.获得发明专利: 0.6分
3.获得大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大赛或科技发明竞赛优胜奖,国家级竞赛奖加0.8—1分,省级竞赛奖加0.5—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