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届各专业毕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24 浏览次数: 540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各实习组:

根据南医大教【2003/200480号文件和其他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校对2006级临床医学七年制通科实习(含儿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七年制通科实习、临床医学五年制(含全科医学、儿科医学、精神与心理卫生、临床病理等方向)、口腔医学五年制、护理学(含康达学院)、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的毕业考试实施“毕业理论+毕业技能”,即“1+1”考核模式。现将2011届相关专业毕业技能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组织

临床医学七年制通科实习(含儿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五年制毕业实习(含全科医学、儿科医学、精神与心理卫生、临床病理、眼耳鼻咽喉等方向)、医学影像学临床通科实习等临床技能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病理、心理卫生、儿科医学等方向)、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口腔医学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630日前完成。

2.毕业技能考核内容与形式

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按各专业毕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3.其它事宜

1)请各学院于630日前将自行组织的毕业技能考核成绩交教务处教务科。

22011年客观结构化临床技能考核期间,各教学基地可根据教学需要选择时间进行观摩。需要参与观摩的单位请提前联系教务处实习科。

   

附件1:客观结构化临床技能考核方案

                               

一一年五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