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专业2013/2014学年实习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7 浏览次数: 221

 

各学院,相关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相关实习基地: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2013/2014学年实习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在遵循以往检查方案的基础上,总结上一学年中期教学检查的经验,对今年的检查方案进行调整和充实,进一步提高教学检查的效率,真实反映教学状况,促进培养质量的提高。具体通知如下:
        一、七年制临床医学(含儿科医学方向)专业提前检查,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二、其他各专业检查组织和时间安排
        1、根据各专业实习时间安排不同,五年制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专业的临床实习中期教学检查在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进行。护理学、影像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临床药学、药学、英语、法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方向的实习中期教学检查,请各学院参照实习的时间具体安排。
          2、五年制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专业检查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各专业可参照五年制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专业检查方案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检查。
         三、检查的有关要求
        1、教学检查由教务处总协调,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在组织检查时应注重效率、效果,从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学生表现等四个方面了解教学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形式、时间由各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同时承担几个学院不同专业教学任务的实习单位,尽量协商同步检查,以提高检查的效率。
        2、请承担七年制临床医学(含儿科医学方向)、五年制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等相关专业实习教学的单位根据检查方案及“2013年临床实习中期教学检查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迎接检查。
        3、各学院检查前将《检查方案》上报教务处并及时通知实习单位。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各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检查内容、形式、成效、不足及建议等)及电子图片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发文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2013年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方案
附件2、2013年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方案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11月4日

1、附件1、2013年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方案.doc

2、附件2、2013年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方案.doc

3、关于2013年中期教学检查的特别说明.docx

4、2013中期检查到医院的行程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