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3 10:54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同学申请,各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邮箱:cxcy@njmu.edu.cn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pdf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部(教务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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