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第一轮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2/31 10:05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本学期2025级本科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作为组长,教务处、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等。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5+3一体化专业不纳入转入专业范畴。长学制(天元班)转专业另行规定。

4.本轮转专业选拔工作仅面向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接收专业仅为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名额30个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医学学科门类的划分,我校普通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共6个专业,其余专业则界定为非临床医学类专业。

5.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转专业学生为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农村订单定向学生、3+2分段培养、二学位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5.学业总评成绩专业排名要求(免修、体育保健及格课程不纳入成绩统计):大一第一学期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方可报名临床医学专业。排名占比=名次/专业人数*100%(四舍五入法取整,不保留小数位)

五、本次转专业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20日前,由学生工作部提供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高考分数及相应的高考满分。

2026年1月12日,2025级考试全部结束。

1月19日前,各开课学院完成期末成绩录入和提交。如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必须在1月26日前完成成绩复查事宜,逾期不再接受2025级学生的成绩变更处理。

1月28日前,教务处组织学院核对学生学业总评成绩和排名。

1月29日前,教务处发布学生学业总评成绩启动转专业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21日前,学生完成线上申请转专业。

22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线上申请材料审核。

23日前,教务处发布学生转专业报名情况。

2月6日前,教学管理处发布面试学生名单(教学管理处网页公布名单和面试安排

2月26日前,教学管理处组织转专业学生面试工作,公示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228,转专业学生学籍编入转入学院管理按学校规定时间至转入学院报到

六、录取程序

(一)面试

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

第一轮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办法:高考分数/高考满分*100*30%+第一学期学业总评成绩*40%+综合评价分*30%。

)分班

    转入临床专业的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蛇形分布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起始学院按次交替。

七、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课程认定,并补修所缺的核心课程。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教务处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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