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优化课程成绩处理方式,自即日起,原“课程成绩作废”工作停止,统一调整为“校内课程替代”。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培养方案调整,出现同一门或相似课程因课程代码不同,成绩单中显示已通过课程与不及格记录并存”的情况,学生可通过申请课程替代进行成绩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替代条件
1.申请替代的课程应为必修课程。
2.已修读并及格的课程,可申请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或不及格的相关课程。
3.替代课程与非替代课程课程代码需不同,若课程代码一致系统自动高分覆盖,不能申请替代。
二、课程替代原则
替代课程为:已经通过课程;
被替代课程为:未修或不及格课程。
1.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仅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可互相替代。
2.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高学分课程可替代低学分课程。
3.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的课程,替代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可申请替代。
4.课程替代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撤销。成绩单将按照已通过课程的课程代码、名称、学分显示,并参与GPA计算。
三、课程替代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于9月7日至21日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替代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教学办审核:系统内已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将自动审核通过;未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办审核,审核不通过需说明原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涉及多个独立替代需求,须分条提交,不得合并,若学生合并提交请驳回。
2.涉及多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或一门课程替代多门课程的情况等复杂情况,需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系统中设置替代关系,学生再进行申请,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
3.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组织认定后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4.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各开课学院教学办,以下电话供参考,若无法打通可至各学院官网查询其他联系方式:https://www.njmu.edu.cn/574/list.htm。
教学办名称 | 办公室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686825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830273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58509799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86862945 |
医政学院 | 86868531 |
工信院 | 86869533 |
基础医学院 | 86869325 |
护理学院 | 86869556 |
外国语学院 | 86868515 |
公共卫生学院 | 86868410 |
图书馆 | 86868121 |
体育部 | 86868079 |
康复医学院 | 86862816 |
药学院 | 86868472 |
儿科学院 | 83116931 |
口腔医学院 | 69593301 |
教务处-通识教育科 | 86869580 |
教务处-专业教育科 | 86869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