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线上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13浏览次数:6547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线上申请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办理流程: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71814:00——72216:00)——转出学院报名审核(学工审核,72216:00——72616:00)——转入学院报名审核(教学办审核,72616:00——72816:00)——教务处审核(笔面后)——学籍更新。

二、线上申请流程(学生)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点击申报(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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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拟报名的学院、专业,点击专业名称可查看专业拟接收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选择拟转专业,并仔细阅读报名说明(见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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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传附件(个人简历pdf版,包含高考省份、分数、选测科目、特长、奖惩情况等,其他相关内容、格式不限),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申请,若申报内容处于保存状态,尚未提交(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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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务必点击提交申请,待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完成流程,点击流程跟踪查看审核环节。学生可修改、取消申报,或撤销未审核的申请,处于保存状态的表明提交未成功(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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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上审批流程(学院/部门)

1.转出学院报名审核(学工):

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勾选待审核学生,点击右上角审核,查看学生报名信息及附件,确认报名资格,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点击流程跟踪可查看审核环节。学生报名信息可导出至Excel(见图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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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入学院报名审核(教学办):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点击查看转专业条件(只有当学生满足接受学院设置的转专业条件时,学生才能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不了)(见图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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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左侧相应专业,可查看右侧报名学生名单,勾选待审核学生,点击右上角审核,查看学生报名信息及附件,确认报名资格,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点击流程跟踪可查看审核环节。学生报名信息可导出至Excel(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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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务处审核:

转出、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审核并组织笔试、阅卷,公布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教务处网页通知)。最终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由教务处线上审核通过。

4.学籍更新:最终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由教务处指定转入学院、班级、更新学籍信息。转出及转入学院做好学生相关信息及档案材料等交接工作。

四、其他说明

其他转专业工作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有关内容。

1.转专业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5+3”一体化专业暂不纳入接收专业范畴。

(4)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5)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转专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读一年级本科非定向生、非专转本、非二学位学生,录取时除选测科目外无专业限考的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考试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生的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申请转入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占比按四舍五入法取整。申请转入其他非控制类专业学生的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6报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待最终获得转专业资格后,随机分入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报名时所选学院无效。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开展。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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