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119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类别主要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科技类、艺术与体育类、劳动与创新创业类等。

2.课程可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可开展一定形式的实践课程。线下课均在江宁校区上课,线上课程通过超星教学平台进行开设。

3.所有选修课均需在超星教学平台建课:上传课程介绍,学习要求、学习资源等。

4.所有课程需制定详细的“课程标准”,从课程目标、授课内容、授课对象、授课模式、教材选用、师资队伍、教学策略、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严格设计。

5.每门选修课总开设课次以10次左右为宜,每次课3学时。

6.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下学期一般不再开设。

(二)师资遴选

1.申请开课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正式在职教师、职工,具有相关课程的知识背景或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2.因人才培养需求,需外聘教师开课的,需提交相关授课老师的学习、从业简历等相关信息,开课学院、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分别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3.每位教师原则上一学期只主讲一门选修课.

4.所有授课教师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备课、试讲。

二、开设程序

(一)新开课申请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审核。根据本通知中第一条选择开设的课程类别后,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如为在线或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需同时填写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申请表》,并附教材等材料于6月25日前提交至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统计表》。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教师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后,于6月29日前将附件1、附件2、相关教材以及加盖学院章后的附件3统一提交至教务科德馨楼A12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反馈至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二)非新开课申请程序如下:

1.已有相应课程任课资格的老师请于6月29日前直接在系统内完成选修课确认操作。

2.未有相应课程任课资格的老师请于6月25日前请在新版教务系统内完成任课资格申请,6月26日后登录新版教务系统查看任课资格申请是否通过,申请通过者请于6月29日前在系统内完成选修课确认操作。

3.请申请非新开课老师填写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课程简介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

非新开课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附件5《选修课非新开课申请操作》。

三、质量保障

1.开课部门、学院要加强对开设课程的建设,注重质量,尤其加强对新开课任课老师资质及教学安排计划审核,严格把好提升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第一道关。

2.劳育、艺术类课程(包括线上、线下),原则上由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审核;双创类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由学校双创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审核。

3.教务处将组织对选修课授课老师的质量评价,通过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教学检查等形式,加强对课程质量监控。对于评价不合格的课程停开。

联系人葛子济,电话:86869177。

 

                                             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申请表.docx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新开课统计表.xlsx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课程简介表.docx

附件5 选修课非新开课申请操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