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留级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2273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过考核,成绩合格,准予选择下一学年的课程。19级学生在进入下一学年学习之前,所修专业核心课程累计有25学分未能取得,或本科三年级结束时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20和21级学生所修专业核心课程累计有20学分未能取得或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需办理留级手续;22级学生必修课程累计有20学分未能取得或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经统计,有下列学生未达到升学要求,需留级。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在线办理学籍异动(留级/长学制分流)手续,具体步骤为:网上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留级/长学制分流-提交。各临床教学、实习单位配合做好留级学生接收、转出及住宿安排等相关工作。

根据南医大教〔2023〕97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跟班试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如满足跟班试读条件,可申请跟班试读,未达到跟班试读条件者不予办理。申请者请按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跟班试读协议》,并在线办理跟班试读申请,具体步骤为:网上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跟班试读-上传附件-提交。已交纸质表的学生同样需要线上申请跟班试读。请发起人及时追踪流程,流程结束即为申请成功。

 

附件一:2023-2024学年留级(含已申请留级)学生名单.xlsx

附件二: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跟班试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1 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跟班试读协议.docx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