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师成绩更正(补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0浏览次数:566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管理,从严管理课程成绩工作,各二级学院、系和任课教师严肃、认真对待学生的成绩更正工作

一、涉及个别学生成绩更正(补登)

任课教师发现个别学生成绩需更正(补登),需填写附件1《教师更正(补登)成绩申请表》,由开课院系教学主任、学院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教学办将电子版附件1、加盖公章后的附件1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与成绩修改相关的试卷复印件、作业、论文等),三份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后,联系并发送压缩文件至教务科耿老师,由教务科审核材料、上传压缩件、修改成绩。


二、涉及众多学生成绩更正

教师发现需更改整班班级成绩,涉及学生人数较多,需线上提交“成绩提交返回”申请,由开课学院学系主任、学院教学办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返回录入状态,详细流程见附件2《成绩提交返回流程步骤》。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的成绩更正或补登,均须出具相应的依据材料,如无法提供依据材料,则成绩修改申请无效。

2.平时分错误,可以出具点名册(复印件)、平时作业等能证明参与课程学习的材料。

3.考试成绩漏登、错登、批改错误,附试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予以处理。

4.考试方式是提交论文的课程,如果在提交期限之后才交论文,则成绩不予认可;如果属于老师未收到作业,学生可以重新提交,但须附原始的“已发邮件”页面以证明。

5.所有的复印材料,均需原件提供者(上课老师或教务员),在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予以签字。

6.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需立即提交更正后成绩




附件1:教师更正(补登)成绩申请表.xls

附件2:成绩提交返回流程步骤.docx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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