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向本科生开放项目
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和重点实验室:
为充分发挥我校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资源优势,加大科研平台对本科生开放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学校制定了《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面向本科生开放管理办法(暂行)》(南医大科〔2013〕4号),并发布了《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向本科生开放项目指南(2013年)》。为使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年开放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1. 各学院组织动员符合要求并有科研兴趣的学生填写《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一),经学院审批盖章后,于
2. 教务处根据学生申请意愿,组织各重点实验室审核确定进入本实验室学生名单,并网络公布。
二、项目活动管理
1. 各重点实验室自行组织学生,安排时间,开展项目研究活动。
2. 项目研究活动(一般周期1年)结束,学生填写《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总结考核表》(附件三),报至教务处、科技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备案,教务处核算学生学分和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科技处考核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
教务处联系人: 刘茜 电话:86862659 邮箱:jyzx@njmu.edu.cn
附件下载网址:教务处 http://jwc.njmu.edu.cn/
教研中心 http://202.195.176.69/s/75/main.jspy
附件:1.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申请表》
2.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申请学院汇总表(2013年)
3.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总结考核表》
4.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简表(2013年)
5.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指南(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