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5/20 11:04

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馆、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要求

1、坚持“适用、选优、用新”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应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

   2、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要求,已出版马工程教材,需纳入2022-2023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

   3、凡选必审,选用教材经教研室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议后方可选用。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的连续性,不得因为任课教师临时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教材。同一门课程选用的教材一经审定,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除再版教材外,申请更换、停用教材的,须由教研室提交“教材更换情况说明”,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更换。

   4、自编讲义仅限用于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确无相关教材的课程所需;市场上无适用的、与主教材配套使用的习题集、实验(实习)指导;校教学委员会准备推荐出版的教材等。

   5、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学院(学部、系)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选用结果学院网站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学部、系)党组织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二、选用程序

1、请学院组织教研室填写《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材选用计划表(学院报表)》,并根据教学任务书逐一核对,不得出现漏项、错项,再版教材须及时更新至新版。

   2、去年已申请通过的自编讲义,如无变化可以主教材相同的形式列入教材计划,新编或修订自编讲义须填写《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

   3、教师用书预订,原则上相同版本的教材,每两届可领用一次。有教师用书需求的单位组织填写《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计划》。

   4、教材计划一旦确定执行,除市场发行等原因外,不再接受更改、补充,如有调整需提交说明报告,审核通过后于下学期予以更换。

 

以上材料1、2、3一式1份,需经学院(附属医院科教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德馨楼A12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材科信箱jcke@njmu.edu.cn。截止时间202265日(以学院最终文本为准,不接受学系、教研室层面单独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19级临床医学专业、2020级护理学1、2、4、6、7班及2022级护理学(3+2)班因见习下点,需做好一学年的教材使用计划,其他专业为一学期计划。

2. 已出版马工程系列教材,请相关学院需逐门课程确认,相关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必须选用,并在征订时备注马工程教材。

3. 确实需要自编讲义的课程,请在征订时备注自编讲义。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科    地址:德馨楼A123

工作联系人:王建伟

联系电话:025-8686917613675178416。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表.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表.xls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自编讲义申报表(新编或修订用).doc

附件4: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021年11月).xlsx 

2022520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 教务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