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申请免修、补修及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3339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返校交换生、留级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等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补修、免修和课程认定,具体如下: 

一、课程免修

1.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如果原专业大一学年已通过的课程可认定为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见课程认定说明),那么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该课程可申请免修。

2.留级学生:如果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已在既往学期考试通过,那么该课程可申请免修。

以上类型学生如放弃免修,则参加现专业现年级课程学习即可,最终成绩以最高分计。

3.港澳台侨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的部分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

5.22级、23级学生:如果高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免修英语01、英语03。

特别提醒:只需申请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其他学期课程待开课学期再申请。

二、课程补修

1.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现专业大一学年的核心课程如原专业未开设或学分大于原专业开设的相近课程,需申请补修。非核心课程无需补修

2.返校交换生:交换期间本校开设、但在交换学校未学习的本年级本专业必修课程(包括核心、非核心课程),需申请补修。

3.只能补修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相同课程,如现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有变动,填写课程信息,由教务科负责协调安排。每门补修课程可有一次免费补修机会。

特别提醒:请参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日程表(仅供补修参考)》(附件1)合理安排补修,补修申请一经确认不能退选。

三、课程认定

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课程性质以现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

(1)原专业大一学年的核心课程

l不是现专业核心课程,需认定为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但学分小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要求的,需认定为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且学分大于等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要求的,则课程性质仍为核心课程,无需认定

(2)原专业大一学年的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且学分大于等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要求的,需认定为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非核心课程或现专业无该门课程,则课程性质依然为非核心课程,无需认定

留级学生:以当前所在年级的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课程性质不一致的需申请认定。

执行计划查询步骤见附件2。

特别提醒:课程认定不更改课程名称、课程学分等信息,仅根据现专业课程性质更改课程性质,若原专业与现专业课程性质一致无需认定。

四、办理方式与流程

课程免修与课程补修由学生自行登录新版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2。申请时间9月18日11:30至9月20日11:30。

如本学期需要补修的课程是低年级相同专业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时,则请各学院统计此类补修情况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课程认定采用线下报名的形式,亦请各学院统计本学期学生申请课程认定情况,集中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15:00前将汇总表(附件3与附件4)纸质版盖章后交德馨楼A127,电子表以学院命名(如:XX年级XX学院课程认定汇总表/XX年级XX学院补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逾期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老师,邮箱jwk@njmu.edu.cn,电话025-86869178。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日程表(仅供补修参考).xlsx.xlsx

附件2:免修、补修、课程认定操作流程.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xlsx

 


教务处教务科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