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文印室试卷印刷保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2浏览次数:388

 

一、文印岗是试卷印刷保密的第一责任人。文印工作人员应做到职业道德好,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严谨。

二、文印室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功能,配备保密柜和碎纸机。

三、试卷印制期间须至少2名工作人员在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交印和领取试卷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教师本人或研究生助教凭工作证(或校园卡)等相关证件进行送卷、领卷,对不出示证件者,工作人员有权拒发试卷。

五、印卷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彻底清理印刷场地,对印刷的蜡纸、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定期销毁,销毁时要由专人看守。

六、保密柜钥匙由专人保管,试卷(包括半成品)放入保密柜后方可离开。

七、试卷印制过程中若发现泄密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八、有关人员如不执行本保密制度,发生试题泄密、试卷失盗、损毁等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