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次数:681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相关能力培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1﹞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立项目的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二、立项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开题立项一年后中期考核。

2.创业训练项目

支持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可根据前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拓展和延伸,也可在所学专业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3.创业实践项目

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实践真实企业的创业运营管理过程。可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也可利用所学专业的技术研发成果,完成创业过程分析、创业机会与商业模式分析、创业计划撰写、创业融资、创业企业管理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2年,如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更多时间,可申请最多延期1年完成。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知识产权等事宜。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鼓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开展。

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从2021年起重点项目中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详见附件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三、推荐名额

1.创新训练项目。2021年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基础医学院

10项

第一临床医学院

12项

第二临床医学院

8项

第四临床医学院

5项

公共卫生学院

8项

药学院

8项

护理学院

5项

口腔医学院

5项

康复医学院

3项

儿科学院

3项

医学影像学院

3项

医政学院

4项

外国语学院

2项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5项

团委

5项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必须通过学院或部门评审。

3.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整合资源,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发动师生积极申报,确保项目质量和数量。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2021年我校将设置一定比例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学院或部门没有完成本单位名额推荐的不得擅自转让名额,应退回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重新分配。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学院名额为0-1项,最终推荐项目由教务处择优推荐。

(3)大创项目由各学院或部门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学院必须认真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分类别按照评审结果从高到低排序。

四、推荐要求

学生要求: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项目申请人需为1-3年级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均可;鼓励跨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人员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指导教师要求: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学生辅导员)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推荐重点项目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可放宽到中级职称,但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每个项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往年立项未结题项目)。

五、申报材料(完整提交)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所有参与申报的项目均需提交)。

2.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申请表(所有指导教师均需填写)。

3.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包含4个子表,所有参与申报项目均需填写,由学院或部门填报)。

4.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由学院或部门填报)。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各学院及部门于5月25日前提交附件4-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盖章(一式1份),交至德馨楼A109;电子版上传到邮箱:fdc@njmu.edu.cn。

2.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0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86869171;QQ:1491522694。

附件:

1.苏教办高函〔2021〕1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3.专业门类目录.doc

4.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5.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6.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7.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