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过考核,成绩合格,准予选择下一学年的课程。19级及之前学生在进入下一学年学习之前,所修专业核心课程累计有25学分未能取得,或本科三年级结束时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20级及之后学生所修专业核心课程累计有20学分未能取得或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需办理留级手续。经统计,有下列学生未达到升学要求,需留级。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在线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各临床教学、实习单位配合做好留级学生接收、转出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