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5-16浏览次数:6335

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的有关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学生顺利离校,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生考试与论文答辩、技能考核、学籍注销等工作安排如下(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一、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

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是关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其意义,并认真组织落实。

对于实行毕业考试的专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落实,未返校学生根据在线考试相关要求组织在线考试,请5月25日前将考试安排(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科,并于6月6日前完成考试并提交成绩。在毕业考试中,要注重专业实习内容的考核,要严格考试程序,加强线上、线下考场巡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于在毕业考试中违纪的学生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开展毕业论文答辩的专业,包括2022届基础医学、基础医学(国重)、法医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国重)、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贸易与管理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检验与检疫、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方向)、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英语专业,相关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严格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规定,认真审核,精心安排线上、线下答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毕业技能考核工作

毕业技能考核是我校加强毕业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重要举措,2022届临床医学(含各方向)、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临床技能考核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其他专业技能考核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考核须于6月6日前完成并提交成绩。

三、注销学生证工作

学生证是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的身份证明,属有效证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教育厅(2001)8号]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在离校时,应注销其学生证。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证收齐后,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加盖“毕业留念”印章注销后,返还给学生留作纪念;未返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布注销公告。

四、延期毕业申请和结业工作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于少数因学习成绩原因而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以线上申请延期毕业,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6月7且申请人需追踪和确保线上审核流程完全结束后方视为申请成功,请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对于因成绩原因不能毕业且未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学校予以结业处理。对于因成绩原因申请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2年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向学校申请重新学习,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位授予时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时间确定。各学院对本单位的延期毕业生和结业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关心和督促。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积极落实,有效保障2022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22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表.xlsx

附件2:2022届本科毕业考试安排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