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范围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尚未完成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0日-3月5日(详见附件1)。
三、考试安排
1.校内学生根据考试日程安排参加线下考试。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返校或无法参加线下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线上考试,由学生学院、教务处、开课学院分别审核通过后组织,线上考试具体要求详见:https://jwc.njmu.edu.cn/2022/0411/c14420a214206/page.htm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可选择参加开学初补考(最高以70分计),或免费重修,即参加下一学年低年级同专业的该门课程考试(一般开课学期相同,以实际成绩录入)。缓考申请流程详见:https://jwc.njmu.edu.cn/2020/0709/c14420a174565/page.htm
四、考试要求
1.各学院、各教研室贯彻执行《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南医大教〔2019〕121号)文件要求,按照附件1的考试日程安排做好考试相关工作,做到层层负责,杜绝任何教学差错、事故。
2.各学院、各教研室在考后一周内及时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一经提交,无法撤回,因故需更改或补登成绩,请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教研室和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3.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在线考试以及缓考的,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成申请,发起人及时跟进、追踪流程直至全部完成。各学院对学生申请理由严格把关,及时完成审批。
4.各学院及时通知师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监考、巡考等职责,杜绝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5.网络机考
考试日程表中考试形式为学校机房考试的,由课程负责老师根据标注的机房号以及《考生信息表》(登陆教务系统在通知栏内下载)、《计算机机房信息表》(附件2)安排各批次各机房考生名单,并于考前一周通过超星学习通上传附件发布给学生。如对机房使用有疑问,可联系025-86868233,刘老师、李老师。
6.考试期间疫情防控
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监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不具备条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核实身份时应配合摘除口罩进行核实,如考生拒不配合可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其他说明
考试日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相关老师。
考试范围 | 负责老师 | 联系方式 |
一、二年级考试 (见附件1-sheet1) | 王良花 | 电话:025-86869177 邮箱:jwk@njmu.edu.cn |
三、四年级、五台校区考试 预防二学位、眼视光3+2考试 (见附件1-sheet2) | 毛彦 | |
四年级临床、儿科、精神、眼医专业统考课程 (见附件1-sheet3) | 李瑞恒 | 电话:025-86869179 邮箱:sxk@njmu.edu.cn |
教务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