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要求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前,课程负责人须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经学院审核,报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查、备案后方可使用,若选用教材版次未变更且上一学期已审核,本次不重复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统一选用。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学习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教师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
4.注重传承。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应注重延续性和传承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
5.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选用程序
1.学校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由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南京医科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学院召开审核会议,组织专家进行教材选用审查,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选用境外教材时,还需提交论证报告,对选用境外教材的原因和必要性进行论证说明。审查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请学院组织教研室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2、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计划表》(附件4),并根据教学任务书逐一核对,不得出现漏项、错项,再版教材须及时更新至新版,去年已申请通过的自编讲义,如无变化可以主教材相同的形式列入教材计划。
以上附件材料1、2、3、4、5一式1份,需经学院(附属医院科教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德馨楼A12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材科信箱jcke@njmu.edu.cn。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以学院最终文本为准,不接受学系、教研室层面单独申报)。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科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
工作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025-86869176,13675178416。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选用计划表(非新生).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选用计划表(2023级新生).xls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自编讲义选用表.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计划表.xls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