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材科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141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前,课程负责人须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报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查、备案后方可使用,若选用教材版次未变更且已审核,本次不重复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统一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学习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教师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

(四)注重传承。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应注重延续性和传承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

(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选用程序

1、选用境外教材时,还需提交论证报告,对选用境外教材的原因和必要性进行论证说明。审查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请学院组织教研室填写《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计划表》(附件 3)、《自编讲义选用表》(附件4),并根据教学任务书逐一核对,不得出现漏项、错项,再版教材须及时更新至新版,去年已申请通过的自编讲义,如无变化可以主教材相同的形式列入教材计划。

以上附件材料1、2、3、4,一式1份,教学单位教材选用审议会议相关材料(照片文字材料等)及公示材料,经学院(附属医院科教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德馨楼A12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材科信箱 jcke@njmu.edu.cn。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8日(以学院最终文本为准,不接受学系、教研室层面单独申报)。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科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123

     工作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025-86869176。

 

附件:

1.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doc

2.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用计划表.xls

3.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用书征订计划表.xls

4.附件4:自编讲义选用表.xlsx

5.附件5: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3年9月).xls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