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流程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383

2024年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学校开展立项和结题的审批工作,相关工作流程要点如下:

一、项目征集

1.“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

二、项目立项

1.商定合作细节。教师申请企业项目,沟通合作意向和细节

2.申请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确定合作意向后,在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下载项目申报书并填写,盖章后系统内提交申请。 

3.签署协议。填写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学校负责人在学校OA系统用印申请中申请学校印章,上传材料。首先请学院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请教务处相关领导审批,最后请校长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去校长办公室盖章。

4.立项项目。在项目平台上传合作协议,审批流程结束后,立项成功。

三、项目资助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一般在校企双方商定后,由企业方进行资助。

2.企业款项到达学校账户后,认领来款。填写《入账财务立项申请》(见附件),经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核、教务处同意签字后,交由财务处计划科立项。

四、项目结题和认定

1.结题通过系统开展结题验收,结题工作由学校开展,且认定为校级项目。

2.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省、部相关部门工作通知要求,可申请立项省级和部级项目,具体相关工作请关注教务处通知。

五、常见问题

1.我可以自己找企业资助项目吗?

可以,企业参与条件及项目类型参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第四条、第十条执行。

2.我为南医大临床教师,但仍无学校OA账号该怎么办?

首先,可咨询医院所属学院的管理部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开通账号。其次,若项目立项时间紧迫,可委托学院管理人员执行校内审核程序。

3.南医大有校内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模板吗?

学校没有单独制定相关材料模板,请参考工作系统模板填写。立项审核主要关注项目成果约定等,以供项目结题参考。其他相关事项需与企业达成细致协议,避免产生纠纷。

4.用印有无要求?

申报书和结题书可以使用教务处印章。教务处用印需至双创办填写用印审批后即可用印。

协议书必须使用学校印章,执行校长办公室的校印申请流程。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本文附件。或拨打025-86869186,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咨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pdf


入账财务立项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