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9-05浏览次数:10

关于对《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调研和论证,对原《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留级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经学校第十一届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原文第四章第二十“学生在进入下一学年学习之前,必修课程累计有20学分未能取得或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不得修读下一学年课程。学生在进入毕业年级时需留级的(五年制专业学生四年级升五年级、四年制专业学生三年级升四年级时),允许试读一次,签署试读协议,一学年之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按结业处理,不得延期毕业。非毕业班学生需留级的,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允许试读一次,签署试读协议,试读期间若出现一门正考课程未通过,或试读学年结束后达到留级条件,按肄业处理,需办理退学手续。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试读机会。”

修改为:学生在进入下一学年学习之前,必修课程累计有20学分未能取得或累计仍有8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因故无成绩(分学期教学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计)者,即达到留级条件。达到留级条件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如有特殊原因,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保留原年级。但是因学业成绩达到留级条件依然作为退学处理的依据

(补充说明:达到留级条件者,可申请跟班学习,不编入下一年级。申请时间为留级名单发布后,每年9月底会发布相关通知,遵照当年通知执行。

二、原文第章第五十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1.因学业成绩连续留级(第2次达到留级条件,可跟班试读,并签试读协议,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试读机会。试读期间正考课程出现1门未通过或试读学年结束后达到留级/延毕条件的,按肄业/结业处理,办理相应手续。)或连续延期毕业的;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本规定自2022级学生执行,其余高年级学生在2年过渡期后(即2024-2025学年)开始执行,留级学生按留级后所在年级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修改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1.因学业成绩第三次达到留级条件,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除以上修改外,原文件其它条款仍然有效。本规定自2025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他年级在校生可自主选择按新政策或原政策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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