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课程替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2661

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优化课程成绩处理方式,自即日起,原“课程成绩作废”工作停止,统一调整为“校内课程替代”。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培养方案调整,出现同一门或相似课程因课程代码不同,成绩单中显示已通过课程与不及格记录并存”的情况,学生可通过申请课程替代进行成绩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程替代条件

1.申请替代的课程应为必修课程。

2.已修读并及格的课程,可申请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或不及格的相关课程。

、课程替代原则

替代课程为:已经通过课程;

被替代课程为:未修或不及格课程。

1.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仅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可互相替代。

2.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高学分课程可替代低学分课程。

3.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的课程,替代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可申请替代。

4.课程替代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撤销。成绩单将按照已通过课程的课程代码、名称、学分显示,并参与GPA计算。

、课程替代流程

1.学生申请:2026年4115:00至1015: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替代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教学办审核:系统内已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将自动审核通过;未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办审核审核不通过需说明原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系统内课程替代为一对一申请。如涉及多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或一门课程替代多门课程的情况,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系统中设置替代关系,学生再进行申请,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

2.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组织认定后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如学生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各开课学院教学办。


附件1:课程替代申请及审核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docx

附件3:课程替代库维护与管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