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优化课程成绩处理方式,自即日起,原“课程成绩作废”工作停止,统一调整为“校内课程替代”。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培养方案调整,出现同一门或相似课程因课程代码不同,成绩单中显示已通过课程与不及格记录并存”的情况,学生可通过申请课程替代进行成绩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替代条件
1.申请替代的课程应为必修课程。
2.已修读并及格的课程,可申请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或不及格的相关课程。
二、课程替代原则
替代课程为:已经通过课程;
被替代课程为:未修或不及格课程。
1.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仅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可互相替代。
2.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高学分课程可替代低学分课程。
3.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的课程,替代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可申请替代。
4.课程替代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撤销。成绩单将按照已通过课程的课程代码、名称、学分显示,并参与GPA计算。
三、课程替代流程
1.学生申请:2026年4月1日15:00至10日15: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替代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教学办审核:系统内已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将自动审核通过;未设置替代关系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办审核,审核不通过需说明原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内课程替代为一对一申请。如涉及多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或一门课程替代多门课程的情况,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系统中设置替代关系,学生再进行申请,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
2.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组织认定后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如学生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各开课学院教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