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5-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有序推进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现将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专业范围

2021级儿科学法医学放射医学基础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5+3)临床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5+3)临床医学(5+3,儿科学)临床医学(天元卓越班)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2022级护理学、康复治疗学、2024级临床医学(3+2)预防医学(二学位)专业。

二、关键时间节点

1.返校及考核安排报送相关专业所在学院须明确毕业生返校时间及答辩、毕业考核安排,于515日周五前填写附件1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原表发至教务处邮箱:jwk@njmu.edu.cn。

2.毕业考核成绩提交各学院务必于614日(周日)前在教务系统提交毕业考核成绩

3.学生延毕与学位申请614日(周日)前,学生及相关部门完成延期毕业的申请与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

4.学院毕业与学位审核:617日(周)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审议,将决议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与证书发放预计6月底前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发放毕业证与学位证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学院领取学生学位申请表、成绩单并做好归档工作。

6.学信网及学位网注册毕业典礼后,教务处及时完成学信网、学位网数据注册,学生可自行查询。

三、重点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学院须严格按照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及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要求,规范开展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查重、评阅、答辩等各环节工作,全部流程须在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

特别提醒:学位论文信息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5号)要求,准确填写附件2内容。该信息将直接用于教育部学位信息备案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一经上报无法更正。

2.毕业资格审核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延期毕业,申请及审核流程务必于614日前完成。学生作为责任主体应主动跟进,确保线上审核流程全部结束后方视为申请成功。请学院提醒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办理,逾期不受理。未成功申请延期毕业且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作结业处理。结业学生可在结业两年内(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课程重修,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3.学士学位审核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须对本院毕业生(含毕业、结业,不含延毕)逐一审核学位授予条件,形成学院学位授予情况报告(含建议授予、不授予、特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签字盖章后,于617日(周)中午12:00前将书面材料(学院学位授予情况报告、分委会决议、附件4-7特议及补授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学业管理科(德馨楼A109),电子材料(附件1-2、4-7发至邮箱:jwk@njmu.edu.cn。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材料作为提交校学位委员会支撑材料,一经报送不得修改。

特别提醒:附件4-7名单不重复不交叉,包含毕业、结业学生,不含延毕学生,补授学位范围为2024、2025届毕业生毕/结业两年内(最长学习年限内)符合补授学位条件者。

四、总体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各项工作精准、规范、有序推进。要主动关心学生学业进展与毕业准备情况,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做好政策解释与指导服务,切实做到“应毕业尽毕业、应授学位尽授学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温馨、有序、文明的毕业氛围,确保2026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电话:025-86869178,邮箱:jwk@njmu.edu.cn

 

附件: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生返校与考核安排表.xlsx

附件2:202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信息表.xlsx

附件3: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doc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南京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特议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7:南京医科大学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