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选拔类第二轮转专业及2026年度其他类型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7-0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作为组长,教务、学工、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等。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选拔类转专业

(一)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长学制专业不列入选拔类转专业的接收专业范畴。

4.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非临床医学类学生最多有两次转专业机会,临床医学类学生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5.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订单定向学生、专转本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修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5.学业总评成绩=  

初修成绩专业排名要求(免修、体育保健及格课程不纳入成绩统计):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生所学第一学年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申请转入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申请转入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临床药学专业的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申请转入其他非控制类专业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三)时间安排

4月,教务处与学院会商各专业可转入人数、考试科目。

7月8日,2025级考试结束,7月14日前,各开课学院完成成绩提交。

7月21日前,完成成绩复查和成绩修改。

7月23日前,完成成绩排名核对。

7月24-29日,学生完成线上申请转专业(具体流程见附件1);每位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

7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线上申请审核,教务处发布学生报名名单。

8月10日前,教学管理处发布转专业笔试、面试通知。

9月5日前,转专业学生学籍编入转入学院管理,进入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四)录取程序

1.笔试

各专业转入名额及笔试科目详见附件2。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

2.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纪委全程监督。

3.录取

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综合成绩=笔试×70%+面试×30%。

4.分班

    各专业根据转入人数随机分至相应班级。转入临床专业的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蛇形分布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本轮起始学院为第二临床医学院)。

四、特殊困难类转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因身体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确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业者;

2.原专业课程学习存在较大困难,转专业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

3.临床医学类(临床、儿科、精神、眼医、放射、影像)、口腔医学以及双一流学科专业(预防医学)不纳入特殊困难转专业接收范畴。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原则上实行“从高向低”流动,即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其入学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应不高于原专业。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特殊困难类转专业接收方案并组织考核。特殊困难类转专业接收名额每专业不少于2人实行“一专业一周期”的名额管理,即同一年级同一专业,若已接收满额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则该年级专业暂停接收同类型转专业学生。原则上报名条件不置原专业成绩要求。

2.学生申请: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五年制可放宽至三年级末),于开学第一周内提交特殊困难类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医院诊断证明、个人陈述等)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与学工处会同转出、转入学院确认学生基本情况。逾期不受理。

3.考核与录取:各学院于开学第二周结束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潜力、对申请专业的认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录取结果按照可接收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按程序进行发文、学籍更新。

退役复学转专业

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在复学后学年第一周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各学院于开学第二周结束前组织考核并报送结果春季退役同学秋季学期再申请退役后转专业。逾期不受理。

六、天元班转专业

    天元班转专业报名时间与选拔类转专业的报名时间点相同,符合条件的于教务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即准予转入。

、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核心课程。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教务系统转专业申请审核操作步骤.docx

附件2:2025级选拔类转专业名额与笔试科目.xlsx

附件3:特殊困难类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退役复学类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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