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返校交换生、留级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等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补修、免修和课程认定,具体如下:
一、课程免修
免修是指本学期课表中已安排某门课程,且学生已在既往学期修读该课程并成绩合格,可申请退选。退选界面仅显示本人课表中的课程,如拟退选课程未在退选界面显示,请先核对本人课表。若课表中无该课程,说明本学期未配置该课程,无需办理免修。
1.转专业:若现专业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学生在既往学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如放弃免修,参加学习后成绩以最高分计。
2.港澳台侨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的部分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
3.25级、26级学生:如果高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免修英语01、英语03。医学英语不予免修,学生需慎重考虑后自主选择是否免修公共英语。
4.留级学生:既往已修且成绩合格课程,学籍异动配课时不会配置,无需申请免修。
特别提醒:只能申请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其他学期课程待开课学期再申请。
二、课程补修
1.转专业学生:现专业大一学年核心课程,原专业未修该课程,且无相近课程可通过课程认定(详见下文)的,需申请补修;非核心课程无需补修。
2.返校交换生:交换期间本校开设、但在交换学校未学习的本年级本专业必修课程(包括核心、非核心课程),需申请补修。
3.只能补修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正在开设的相同课程,详见线上申请流程。如本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有变动没有相同课程,填写补修申请表(线上申请勿再填表),由学业管理科负责协调安排加入重修班学习,成绩记为初修成绩。每门补修课程可有一次免费补修机会。
特别提醒:
1)补修课程避免与本学期正考所学课程考试时间冲突,附件考试日程表供大家参考。正式版考试日程表公布后,请及时核查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反馈。2)请各学院教学办核查并提醒转专业学生及时申请补修。
三、课程认定
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以现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
(1)原专业大一学年的核心课程
l不是现专业核心课程,需认定为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但学分小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的,需认定为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且学分大于等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的,则课程性质仍为核心课程,无需认定;
l现专业无该门课程,现专业栏填无,需认定为非核心。
(2)原专业大一学年的非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核心课程,且学分大于等于现专业该门课程学分的,需认定为核心课程;
l是现专业非核心课程或现专业无该门课程,则课程性质依然为非核心课程,无需认定。
l现专业无该门课程,无需认定。
(3)原专业已修,现专业没有的课程,需将原专业课程
留级学生:以当前所在年级的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课程性质不一致的需申请认定。
执行计划查询步骤见附件1。
特别提醒:课程认定不更改已修课程名称、课程学分等信息,仅根据现专业课程性质更改课程性质,若原专业与现专业课程性质一致无需认定。
四、办理方式与流程
课程免修与课程补修由学生自行登录新版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1。申请时间。9月22日09:00至9月24日16:00。
如本学期需要补修的课程是低年级相同专业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时,则请各学院统计此类补修情况并填写《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补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课程认定采用线下报名的形式,亦请各学院统计本学期学生申请课程认定情况,集中填写《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学院于9月24日16:00前将汇总表(附件2与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交德馨楼A109,电子表以学院命名(如:XX年级XX学院课程认定汇总表/XX年级XX学院补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学业管理科邮箱jwk@njmu.edu.cn,逾期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学业管理科陈老师,邮箱jwk@njmu.edu.cn。
附件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xlsx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日程表(仅供参考).xlsx
教务处学业管理科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