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返校交换生和留级学生等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补修、免修、课程认定及课程作废,具体如下:
一、课程免修
1、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如果原专业大一学年已通过的课程可认定为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见课程认定说明),那么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该课程可申请免修。
2、返校交换生:如果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已在交换学校提前学完并考试通过,那么该课程可申请免修。
3、留级学生:如果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已在既往学期考试通过,那么该课程可申请免修。
以上类型学生如放弃免修,则参加现专业现年级课程学习即可,最终成绩以最高分计。
4、港澳台侨学生:已通过国情教育相关课程的可以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的部分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
5、20级、21级学生:如果高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可申请免修英语02、英语04。
6、20级国重班学生:如果在校期间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可申请免修英语04。
二、课程补修
1、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现专业大一学年的核心课程如原专业未开设或学分大于等于原专业的开设的相近课程,需申请补修。非核心课程无需补修。
2、返校交换生:交换期间本校开设、但在交换学校未学习的本年级本专业必修课程(即核心与非核心课程),需申请补修。
只能补修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相同课程,如现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有变动,由教务科负责协调安排。每门补修课程可有一次免费补修机会。
三、课程认定
1、转专业学生(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课程性质以现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即原专业大一学年的核心课程不是现专业核心课程的,需认定为非核心课程;原专业大一学年的非核心课程是现专业核心课程的,需认定为核心课程;原专业大一学年的非核心课程是现专业非核心课程或现专业无该门课程,则课程性质依然为非核心课程,无需认定。
2、留级学生:以当前所在年级的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课程性质不一致的需申请认定。(执行计划查询步骤见附件1)。
3、延毕学生:以原毕业年级的专业执行计划当中的课程性质为准,课程性质不一致的需申请认定。(执行计划查询步骤见附件1)。
四、课程作废
留级、转专业(包括转入国重班学生)等学生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发生调整时,例如原课程高等数学(B)成绩不合格,因专业课程调整,后重新学习高等数学(C)且成绩合格的,需线上申请高等数学(B)课程作废。作废课程不会显示在最终成绩单,不会计入绩点计算范围。(仅针对原课程成绩不合格)
五、办理方式与流程
1、课程免修、课程补修及课程作废由学生自行登录新版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1。
申请时间:3月4日(周五)上午11:00至3月10日(周四)上午10:00。
如本学期需要补修的课程是低年级相同专业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时,则请各学院统计此类特殊补修情况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2、课程认定采用线下报名的形式,亦请各学院统计本学期学生申请课程认定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电子汇总表发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下午3:00前将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与附件3)盖章后交德馨楼A127,逾期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陈老师,联系方式025-86869178。
附件1:学生线上申请课程免修、补修、课程作废及执行计划查询操作指南.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