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南医大教〔2023〕38 号)精神,我校将于近期组织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奖励绩点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1.A类竞赛,即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项赛道不纳入统计范围)。
团队从南京医科大学报名参赛,并获得A类竞赛国家(国际)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可申报创新创业奖励绩点,该绩点可换算成百分制加至必修课程的成绩(百分制换算方法为创新创业奖励绩点*10),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
2.一项竞赛获奖只能加到竞赛当学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的一门课程中,且该门课程的成绩不能超过100分。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中创新创业奖励绩点部分。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加一次创新创业奖励绩点,学生可自主选择本学年是否加分。
4.获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6日内获奖(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
二、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进行申报,填写《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奖励绩点申请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获奖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
2.学院审核:各学院双创负责人审核、学院领导复审后填报《南京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奖励绩点情况汇总表》(附件3)。
3.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以学生为单位将附件2和支撑材料置于文件夹中,分别命名为“学生姓名”,与汇总表(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文件)打包,于7月10日前发送至双创办邮箱:cxcy@njmu.edu.cn(邮件主题:学院+创新创业奖励绩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钰榕 联系电话:86869186
附件1.南医大校〔2023〕38 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奖励绩点申请审核表.docx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奖励绩点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