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校内选修课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校通识教育体系,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类别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其中公共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与科技、艺术与体育、劳动与创新创业四大类。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应面向全校学生,体现通识内涵,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开阔学生视野,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
(1)人文社科类
社会科学组:涵盖军事、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文史哲组:涵盖文学、历史、哲学、宗教、新闻传播、语言等。
(2)自然科学与科技类
自然科学组: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天文、生物学等;科学技术组:涵盖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通信工程、石油化工、环境工程等。
(3)艺术与体育类
艺术组:涵盖艺术理论、音乐、美术、戏剧、戏曲、影视、书法、舞蹈等;体育组:包括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等。
(4)劳动与创新创业类
劳动组:包括日常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等;创新创业组:包括科研训练、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等课程。
专业选修课主要是跟专业相关的选修课,医学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卫生保健等方面,可由专业负责人认定。专业选修课可仅面向本专业也可面向全校开设,需在相关附件中注明。
2.课程可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可开设一定形式的实践课程。线下课均在江宁校区,线上课通过超星教学平台开设。
3.所有选修课需在超星教学平台建课:上传课程介绍,学习要求、学习资源等。
4.所有课程需制定详细的“课程标准”,从课程目标、授课内容、授课对象、授课模式、教材选用、师资队伍、教学策略、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严格设计。
5.每门选修课总开设课次以10次为宜,每次课3学时。
6.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下学期一般不再开设。
7.为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培养,鼓励有条件、有兴趣的老师积极申请开设人文社科类选修课程。
8. 为激发学生创新潜能,培养人工智能时代所需的科学素养和前沿视野,鼓励有条件、有兴趣的老师积极申请开设人工智能类课程。
(二)师资遴选
1.申请开课教师原则上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正式在职教职工,原则上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课程知识背景或从业经验,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
2.外聘教师需提交学习从业简历等相关信息,开课学院、部门负责审核,并分别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3.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只主讲一门选修课,每门选修课限一位课程负责人申报。
4.所有授课教师需按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备课、试讲。
5.鼓励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开设选修课。
二、开设程序
(一)新开课申请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审核。填写附件1《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如为在线或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需同时填写附件2《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申请表》,并附教材等材料于6月17日前提交至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避免出现同内容的多门课程,初审合格后填写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选修课新开课统计表》。各学院须严格审核申报课程,于6月21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均盖学院公章)的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邮箱tsjy@njmu.edu.cn。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学院、部门,做好开课准备。
(二)非新开课申请程序:
1.已有相应课程任课资格的老师请于6月21日前直接在系统内完成选修课确认操作。
2.未有相应课程任课资格的老师请于6月17日前在新版教务系统内完成任课资格申请,6月18日后登录新版教务系统查看任课资格申请是否通过,申请通过者请于6月2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选修课确认操作。
非新开课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三、质量保障
1.各单位须遵照《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严格审批主讲教师资格,组织课程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开课。
2.劳育、艺术类课程(包括线上、线下),原则上由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审核;双创类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由学校双创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审核。
3.教务处将通过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教学检查等形式,加强课程质量监控,对评价不合格的课程给予停开。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869580。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